(记者 周志翔)11月16日,常信乡丁义村渔业养殖户张海勇拿到了5100元的淡水鱼保险补偿金,这是贺兰县实行淡水鱼保险以来完成的初次理赔,也是西北首例渔业养殖保险理赔。 8月份,继基础蔬菜价钱政策性保险之后,贺兰县又依据淡水鱼养殖风险评估情形和农户保险需求,启动了淡水鱼养殖保险,今朝共有5户养殖户投保。张海勇即是此中一户,9月下旬张海勇家的30亩鱼塘受灾,昨日他拿到了补偿金后感叹道:“这对我们养鱼户真是个功德情,可以勇敢安心地成长了。” 据懂得,贺兰县今朝淡水养殖面积达10.5万亩,此中草鱼、鲫鱼、鲤鱼、叉尾鮰鱼养殖占90%。贺兰县推出的这个保险,重要是针对淡水鱼养殖户,可以投保上述所有鱼种,保险金额由贺兰县财务承担70%,农户自缴30%。贺兰农牧局相干负责人先容,投保的养殖场(户)须要具备自力水池面积为10亩(含)以上,且总承包水域面积为30亩(含)以上,而且合适海产养殖治理部分的相干划定,假如在保险期内,因为暴雨、冻灾、爆炸、特定疾病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淡水鱼逝世亡,或造成供电举措措施破坏断电致使增氧机、水泵无法开启,产生泛塘导致保险淡水鱼逝世亡,且自力水池当日丧失达50公斤(含)以上,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商定负责补偿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