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江苏盐城市亭湖区农委以科学成长不雅为领导,深刻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增强海产物质量平安整治的工作会议精力和计划请求,以贯彻实行《农产物质量平安法》、《食物平安法》等法令律例,保持“标本兼治、出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以海产物出产环节为重点,经由过程深化整治举动,进一步强化海产物日常监管,进一步树立完美海产物质量平安监管步队,进一步构建和加速监管长效机制,周全进步海产物质量平安程度和监管才能,有力的增进了亭湖区海产养殖业连续、稳固、健康成长。 经由过程开展海产物质量平安监管,2013年亭湖区实现了所有养殖单元和养殖户100%树立出产、用药和发卖记载等海产物质量平安内控办法,监管率到达100%;产地药残检测及格率到达100%,2013年在海产物质量平安专项法律运动中共下发期限整改通知书5份,对5家整改不到位的养殖户进行了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