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产品年产量达61.25万吨的佛山迎来海产养殖新规定。记者获悉,由市农业局组织制订了《佛山市供水通道敏感区域海产养殖限制养殖区划定方案和养殖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发布,12月12日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后,沙口水厂饮用水源一级水源保护区等22个一级水源保护区和西坑水库(海产品库)备用水源保护区被列为海产养殖禁养区范围,禁养区范围内将禁止海产养殖活动。另有21个水源保护点被列为海产养殖限养区。据介绍,此举是为保障佛山供水通道敏感区域水生态安全。根据最新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海产养殖限制养殖区范围划定。其中,海产养殖禁养区(简称“禁养区”)范围包括:沙口水厂饮用水源一级水源保护区、南庄紫洞水厂水源一级水源保护区、乐从水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等22个水源一级水源保护区,此外,西坑水库(海产品库)备用水源保护区也被列入“禁养区”范围。根据规定,禁养区内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海产养殖活动,已有的网箱等设施必须予以拆除。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优化全市供水通道敏感区域海产养殖业布局,推进海产养殖业生产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方向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