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启昌 日前,笔者从相关媒体获悉,区农委为了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在南横引河新河段放流了80多万尾鱼苗,这是继2002年以来放流数量最多的一次,笔者为此事点赞。 “放流”是好事,不过要把好事“做好”,后续的监管工作也必须跟上。一是要利用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的宣传发动工作,打实渔业资源保护的群众基础;二是在2月16日至5月16日的禁止捕捞期内加强行政执法,一旦发现有非法捕捞渔业资源的不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严处;三是基层村居委要负起本辖区禁止电捕鱼的管理职责,一旦发现有电捕鱼情况,不仅要及时到场予以阻止,还须向有关部门反映,使电捕鱼现象彻底得到杜绝;四是建立群防群治机制,鼓励群众对在禁捕期中非法捕捞和电捕鱼的行为进行举报,并在查实后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倘若以上措施实施到位,我想,三五年以后,水清鱼跃随处见的美丽景象定会在生态岛的每个乡镇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