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开展5月份海产苗种产地检疫 按照农业部《海产苗种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5月18日,东莞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联同虎门镇农林渔业局先后到南方海产研究所和袁灿光养殖场海产养殖场进行海产苗种抽样检疫。 海产苗种产地检疫,是指出售或者运输的海产苗种,应经检疫合格(即不带传染性疾病)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养殖、出售或者运输合法捕获的野生海产苗种,也要经检疫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方可以投放养殖。实施海产苗种产地检疫,可有效防止水生动物疫病通过海产苗种扩散,从源头预防、控制海产养殖病害, 促进海产养殖健康发展。由于海产苗种产地检疫实施时间不长,养殖户对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对申报程序了解不多,因此,加强海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宣传显得至关重要。 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进行抽样检疫及现场发放海产苗种产地检疫的相关法律法规资料、面对面讲解及等多种方式向养殖户进行海产苗种产地检疫的宣传,并就养殖户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和释疑,从源头开始预防和控制养殖病害, 防止疫病传播,保障海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