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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市黄圃镇食药监所三“加强”开展贝类产品质量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8 02:01:00    来源:中国海产网    作者:将军    浏览次数:761
导读

为进一步加大对于受赤潮影响的贝类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监管力度,严防严控贝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维护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

为进一步加大对于受赤潮影响的贝类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监管力度,严防严控贝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维护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自7月24日以来,镇食品药品监督所通过“三加强”深入开展贝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规范镇内各农贸市场和中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在接到相关公告文件后,食药监所第一时间通过印发资料和宣传栏张贴的方式将公告内容传达至镇内各农贸市场的开办者和经营者。一方面提醒市场开办者要加强查验场内贝类产品的购货凭证和合格证明文件,妥善留存入场经营者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另一方面引导经营者要加强贝类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存好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和每批次产品的购货凭证,确保所销售的产品均有源可溯。 二是加强风险监测。食药监所通过向镇内五个设有快检室的农贸市场分配检测任务和加强业务指导,明确各快检室每天均要开展贝类产品或其水样的快速检测。与此同时,每个市场在每周固定时间均要对场内销售的贝类产品进行随机抽样并送至镇食品综合快检中心实行统一检测,检测项目涉及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西林、呋喃唑酮等高风险毒素项目,一旦检出不合格将第一时间督促市场方对相关产品进行销毁处理。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期间食药监所工作人员对镇内多家中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贝类产品突击检查,主要检查相关单位在贝类产品采购过程中的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制度的落实情况,另外还鼓励经营者在产品选购区如实公布相关产品的名称、产地、供货商等关键信息,在充分维护消费者合法知情权的同时,也有利于树立起对顾客负责的良好企业形象,真正给顾客提供安全、放心、可靠的美味食品。 截至7月28日,镇食品综合快检中心已完成贝类产品检测10批次共40个项目,指导农贸市场快检贝类产品水样8批次共32个项目,合格率100%,食药监所检查中大型餐饮服务单位5家次,暂未发现来源不明的贝类产品。下一步,食药监所将持续加大贝类产品的风险监测力度,充分利用镇内各食品安全宣传阵地向群众普及贝类等海产品的消费警示信息,全力维护全镇食品安全大格局。
 
(文/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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