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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首例非法采砂案嫌疑人被批捕 上海铁检院发布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白皮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28 10:01:05    来源:养殖信息    作者:海水产品    浏览次数:973
导读

新民晚报讯 9月26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本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一审刑事案件三年检察情况,并介绍了本市首例非法采砂案等典型案例和探索试行的工作机制。图说新闻发布会现场。郭剑烽 摄20

新民晚报讯 (记者 郭剑烽)9月26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本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一审刑事案件三年检察情况,并介绍了本市首例非法采砂案等典型案例和探索试行的工作机制。

本市首例非法采砂案嫌疑人被批捕 上海铁检院发布“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白皮书”

图说:新闻发布会现场。郭剑烽 摄

2016年9月26日起,上海铁检院集中管辖本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一审刑事案件。三年来,围绕集中管辖工作要求,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推动专业化办案、一体化协作、综合化治理,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获评2018年度“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标兵集体”荣誉称号,为推动上海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目标贡献检察力量。

针对环资案件类型多样、专业化程度高的特点,铁检院在第三检察部成立环资类犯罪专业化办案组。自2016年9月26日集中管辖之初即探索“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专司环资案件批捕、起诉、监督及综合治理等检察职责,实现资源整合、高效集约。从三年来办理的破环环境资源保护案例来看,呈现区域性明显,行刑衔接多,入罪方式集中等特点。

本市首例非法采砂案嫌疑人被批捕 上海铁检院发布“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白皮书”

图说:上海铁检院发布“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白皮书”。郭剑烽 摄

建立跨区域协作办案,逐步规范和统一证据标准,推动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推动了本市首起由行政主管机关启动的环境污染案件的诉前磋商;结合非法捕捞案件情况,开展增殖放流,先后有31名非法捕捞水产品涉案人员与水产养殖合作社签订协议。

相关案例:

犯罪嫌疑人王某明是采砂船A船主,犯罪嫌疑人张某云等人是采砂船B船船主,船A和船B均无《长江河道采砂许可证》,平时共同锚泊于横沙通道水域内。犯罪嫌疑人阮某冬为运砂船C船主。犯罪嫌疑人张某云被中间人汪某侠以做工程为由介绍至长江上海段内采砂,且汪某侠与张某云有过联络采砂及分赃事宜。

7月15晚23时许至16日凌晨4时许,上述采砂船、运砂船经商议后到达指定水域,由采砂船将江砂直接采集到运砂船舱内进行储存,运砂船船主向采砂船船主支付采砂费用后将江砂运往江苏销售。犯罪嫌疑人张某云共计上述采砂船船主给予的人民币94000元的采砂款。

7月16日上午,上述四艘满载江砂的运砂船在沿长江上海段崇明水域往上游行驶前往长江江苏段的途中,被本市水务及海事执法部门查获。该案犯罪嫌疑人已被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批准逮捕,该案尚在侦查阶段。

记者了解到,上述案件是本市首例非法采砂案件。长江上海段江砂因颗粒较细,无法直接作为建筑用砂使用,其属性与价值尚无定论。该案案发后,上海铁检院逐步攻克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难题。

首先,通过科研机构及专家意见,确定涉案江砂系矿产的事实。

其次,通过反复论证,与市价格认证中心及相关领域专家多次研讨如何科学合理鉴定涉案江砂的成本及对生态环境的损害,从而确定每吨涉案江砂的价格。

同时,因本市没有非法采矿案件,本市该罪的入罪标准尚无,上海铁检院以召开案件研讨会的形式,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充分了解非法采砂的社会危害性,并梳理总结后逐级汇报,推动本市非法采矿罪入罪标准的制定。

 
关键词: 白皮书 上海铁路
(文/海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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