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5年了,村里这块地一直被人强占用来养鳄鱼。”
“家附近有个鳄鱼塘,我们每天都心惊胆战,每次经过,都只能远远地绕着走。”
“那个鱼塘也没什么防护栏,又脏又乱,还总有一股难闻的味道。”
……
如今
浦东路南村
“强占村集体土地养鳄鱼”
这个陈年旧疾
终于得到了解决
鳄鱼塘变成为生态林
这一变化要从浦东新区区委
推动巡察向村居党组织延伸说起
村集体土地怎么会
变成“鳄鱼塘”?
书院镇路南村村内有一块位于三三公路南侧、面积约为9.5亩的农村集体土地,10年前,路南村委会将这块土地租赁给汪某用于水产养殖,并与其签订为期10年的土地租赁协议。
早在租期将满时,路南村委会提前向汪某发出土地收回告知书,明确提出,合同到期后,村委会将收回土地经营权。
汪某在收到告知书后,签字承诺合同到期后便及时归还土地。合同期满后,路南村委会拟按原计划收回土地,却发现汪某在未经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养殖塘加价转租给了张某,张某又转租给杨某,并收取转让费,杨某又转租给一伙外来人员,并擅自进行所谓“鳄鱼养殖”。
在明知土地租赁期已满,需及时归还村委会的情况下,该伙人员仍在塘内强行投放十余条鳄鱼苗,并企图进一步加高加固鳄鱼塘。
同时他们还拿出相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等材料,并以此为由,提出如果村里要收回土地,就必须赔偿所谓损失,企图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
浦东村居专项巡察组:
立即调查、整改
近期,浦东新区区委启动村居延伸巡察工作,成立了1个村居专项巡察督导组和72个专项巡察组,完成对全区36个街镇所辖1300余个村居党组织的专项巡察全覆盖。
浦东新区区委第9村居专项巡察组一进驻路南村,便立即开始走访入户,也发现了“强占村集体土地养鳄鱼”这一问题。
“强占村集体土地养殖鳄鱼,既是对村居环境的严重破坏,也是对集体财产的重大损害。”面对眼前这个棘手的问题,巡察组多次与书院镇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路南村村支部书记进行专题沟通,分析问题所在并要求立即整改。
接到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后,书院镇党委、政府,将其作为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立即着手整改。
一方面前往现场开展实地调查,并约谈当事人,解释政策法规,分析危害弊端;
另一方面,及时对收回的土地进行清理、整治、复垦,恢复土地生态。仅一周后,杂草丛生的鳄鱼塘,便种上了生态公益林。
“群众生产生活在哪里,工作场地就延伸到哪里,问题关联到哪里,巡察关注就跟进到哪里。”浦东新区区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该区还积极探索“异地交叉式”巡察,建立分片联络、四方督导(片区日常督导、组长例会督导、实地点穴督导、全员定期督导)、集中受理信访、巡察情况双报告、巡察后评估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有效避免“人情干扰”,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推动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问题。
本文综合自:上观新闻、浦东发布
相关作者:王梦莹
微信编辑:佳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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