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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男子炮制假立功企图免刑责,结果凉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9 20:17:42    来源:海水产新闻    作者:海产品    浏览次数:1054
导读

楚天都市报记者黄忠 通讯员黄胜彬  立功是一种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但有个别心存侥幸的犯罪嫌疑人为了减轻自己的刑罚不惜铤而走险,制造虚假立功,不仅没有得到从轻、减轻处罚,反而被从重处罚。  今日

楚天都市报记者黄忠 通讯员黄胜彬

立功是一种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但有个别心存侥幸的犯罪嫌疑人为了减轻自己的刑罚不惜铤而走险,制造虚假立功,不仅没有得到从轻、减轻处罚,反而被从重处罚。

今日,记者从钟祥市检察院获悉,该院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过程时,检察官在审查立功材料时发现疑点,揭开了一起假立功“闹剧”。最终,涉案人员王某被法院从重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自称有功

醉驾男子请求从轻减轻处罚

事情还得从去年底说起。2019年12月的一天中午,身为某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王某甲在同事家吃中饭,小酌几杯后便驾驶小车返回,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王某甲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1mg/100ml,系醉酒驾驶。

今年7月底,公安机关以王某甲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钟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讯问王某甲时,王某甲称,自己取保候审期间在下乡随防病人时,两次举报他人在汉江非法捕捞水产品,相关人员已被查处,其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申请检察机关调取相关证据。检察官调取的证据材料显示,渔政大队根据王某甲电话举报,查处了两起在汉江非法捕捞行为,一起作行政处罚处理,一起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这一切看起来都挺“正常”。但是,电话举报一事是否属实?线索从何而来?电话是否王某甲所打?

检察官心中顿生疑窦,迅速拟定补证提纲,通知公安机关调取材料、查询相关通话记录和通话位置信息等。从补证的情况看,王某甲在举报的当天上午新办了一张电话卡,这张电话卡当天下午在汉江大堤拨打了渔政大队贺某的手机号码,一小时之后又在其他位置,拨打了渔政大队的座机号码。第二天晚上,又在城区某处拨打了贺某的手机号码,且二人的手机显示在同一位置。

而王某甲供述,其第一天是先拨打渔政大队的座机号码,工作人员告诉他要打贺某的手机,并告知其贺某的手机号码,其当即又拨打贺某的手机。第二天是在汉江大堤上拨打的贺某手机。

“王某甲的供述与客观证据差异较大,明显存在漏洞。”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

戳穿谎言

原是炮制假立功企图免刑责

“你认不认识渔政大队贺某?”“你是如何知道贺某的电话号码的?”“你当天打完举报电话后,又去了哪里?”

一连串的问题,王某甲的回答漏洞百出,甚至有些语无伦次,最后竟三缄其口。

“我们发现,王某甲涉嫌伪造立功证据,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于是决定对王某甲予以拘留,并向警方进一步列出了详细的补证提纲。”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

当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调配精干力量快速展开缜密调查,锁定了相关涉案人员,相关人员到案后,如实交待了王某甲及其亲属利用关系,串通他人伪造立功情节的经过。王某甲在证据面前,也不得不交待其串通他人制造虚假立功的事实。

原来,王某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期间,听闻立功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保住公职“饭碗”。经人指点,举报他人非法捕捞比较容易。其叔叔陈某与民警王某乙非常熟悉,遂请王某乙帮忙。王某乙碍于情面答应帮忙。由于王某乙与渔政部门经常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与该大队贺某关系较好,遂请贺某帮忙。

随后,陈某让王某甲新办了一张电话卡,王某乙将该卡交给辅警吴某,让其在执法行动中发现非法捕捞情况,即用此卡拨打渔政部门及贺某电话。吴某遂在七月中旬的联合行动中,多次用此卡拨打贺某手机和渔政大队座机,其中第二次拨打贺某手机时,其与贺某在同一辆车上,电话拨通后没有讲话,保持两分钟的通话时长,制造虚假电话举报记录。

钟祥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甲酒后驾驶小汽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而他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所谓“立功”材料,检察机关不予认定。最终,王某甲被法院从重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据悉,钟祥市公安机关已分别依照相关法规对相关人员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检察机关也将相关公职人员违纪线索,移送当地纪检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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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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