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都市现场综合赣州新闻综合频道 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如删除来源必究 “限速120,开155,超速29%……”日前,江西高速交警八支队一大队指挥中心平台预警,一辆小车在厦蓉高速涉嫌超速,执勤民警立即到赣州西收费站对其进行拦截,可拦截之后发现,这辆车并非超速这么简单。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王某表示,自己没带驾驶证,身份证号码也记不得了。随后,民警将其引导至路边岗亭。 这时,细心的民警发现驾驶员王某和乘车人李某嘀嘀咕咕在商量着什么,而且李某还满嘴酒气。察觉异常后,民警调取了沿路公共视频和测速照片,发现超速时是李某开的车。在证据面前,李某最终承认自己酒后开快车的违法事实。 同时李某还承认,为逃避检查,他还在临下收费站的服务区更换王某来替他开车。最终,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李某处以罚款1700元,驾驶证记18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