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6日,我市在汉江襄城庞公段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活动 全媒体首席记者安富斌摄
2018年7月17日上午,在汉江张湾段水域,非法电鱼者马某投放30万尾鱼苗,对其违法犯罪行为给水资源造成的破坏开展修复。马某禁渔期在禁渔区以电捕鱼方式捕鱼,非法捕捞8条鱼全媒体记者安富斌通讯员戴安乔 张旭东摄
2014年3月13日,市水产局组织拆解在汉江上进行电捕鱼的船只全媒体记者王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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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加红斌
回放
汉江襄阳段首次实施禁渔
2003年4月1日零时,汉江襄樊段及通江水域(南河、北河、唐白河、小清河、蛮河等)全面禁渔。禁渔期内(从4月1日零时持续至6月30日24时),汉江襄樊段及通江水域所有河流及江河岸线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天然水域渔获物。
2003年3月24日,《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汉江襄樊段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知》出台,为了保障汉江禁渔期制度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汉江襄樊段及其通江水域,每年的4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实行禁渔期制度,禁渔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对我市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水面、港口、市场实施全方位监督管理。沿江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努力实现禁渔期“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江鱼”的管理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妥善解决专业渔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切实保障社会秩序稳定。
据市水政渔政综合执法支队孙俊杰介绍,汉江襄阳段禁渔期历经两次调整:一是汉江襄樊段2003年4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正式实施禁渔,直到 2015年年底;二是2015年12月23日,农业部发布《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汉江襄阳段同步实施,从 2016年始,每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一直执行至今。
新访
守护好一江碧水
汉江非法捕捞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在禁渔期,市水政渔政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电打鱼等违法捕捞行为。同时,市水利部门在禁渔期内组织增殖放流活动,放流鲇鱼、鳙鱼、草鱼等优质大规格鱼种。
据市水政渔政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邹国强介绍,2003年,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在鱼儿产卵、排卵期间的3月至6月,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今年是汉江禁渔的第17个年头,汉江渔业资源正在修复中。流动的一江碧水盛产肉嫩味鲜的肥鱼,造福了一方百姓。尤其是营养价值较高的长春鳊,被称为汉江之宝。
近年来,每逢禁渔期,我市水政渔政综合执法部门全力呵护汉江襄阳段水质,守护一江碧水。2018年以来,全市渔政、公安联合开展执法统一行动24次,查处涉渔违法案件40起,行政处罚26起,刑事处罚14起,取缔违禁渔具迷魂阵116部、张网384部、地笼子589部,暂扣非法捕捞船只14艘,收缴或销毁电捕鱼设备30余台(套),没收违法捕捞渔获物169.5公斤,行政处罚29人,刑事处罚26人,罚款22.8万元。
亲历者说
渔民赵保国:
禁渔期后鱼儿又大又肥
22年前,26岁的赵保国带着妻子从东津镇上洲村来到崔家营大坝,靠打渔为生,经常半夜出船放网,凌晨收网,然后到市场售卖……多年来,赵保国夫妇积极落实禁渔政策,每到春季禁渔,他们第一时间收网上岸,停止捕捞作业。
禁渔期,夫妻俩出去打工,加上国家发的生活补贴,日子还过得去。“禁渔能让鱼儿安心繁殖,肯定好。禁渔期后鱼儿又大又肥,种类也多了。”赵保国说。
春季禁渔是保护和恢复渔业种质资源,维持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近几年,汉江、唐河、白河里的长春鳊多了起来。”赵保国高兴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