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8日讯 近日,仙游男子周某与朋友喝酒后,将车辆交给醉酒的朋友驾驶,二人双双因危险驾驶罪获刑。 7月11日,周某与一众朋友到蔡某家聚餐喝酒,酒过三巡后一帮人决定再去另一朋友家喝茶聊天,车主周某觉得自己不胜酒力,但蔡某觉得自己还很清醒,于是周某将车钥匙交由蔡某使用并驾驶,一行人便出发前往朋友家喝酒。随后被仙游郊尾派出所民警查获。 在对涉事车辆进行盘查时,民警发现车内布满酒味。随即让司机与乘车人都下车接受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但司机蔡某拒不配合现场呼气测试乙醇含量。民警依法带其到医院抽血检测乙醇含量。后在蔡某血样中检测出乙醇,乙醇含量为116.83mg/100ml。 警方认为,案发时周某在明知蔡某饮酒的情况下,还将车辆交由蔡某驾驶,危害公共安全,涉嫌危险驾驶罪共犯。随后警方对两人进行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记者 陈琦 通讯员 陈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