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新的反推销税审查时代,美国商务部宽免了31家越南虾类出产商的反推销税。
文:UCN
译:胡路怡
4月10日,美国商务部(DOC)在第13号反推销税审查期(POR13)同意了31家越南公司可以享受0%的反推销税率。
Sao Ta Foods JSC (Fimex VN) and Nha Trang Seaproduct Company以为,先前的两家被告公司Sao Ta Foods JSC (Fimex VN) and Nha Trang Seaproduct Company的冷冻热水虾产物在2017年2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时代未推销美国市场 ,是以,这两家公司的初步税率为0%。
别的,在上述审查时代许诺不向美国出口或申请分歧税率的另29家越南公司也将美国商务部付与了0%税率的优惠。
越南海产物出口和出产协会(VASEP)以为,这一初步税率是越南公司在美国市场实现最低税率的坚实基本, 将有助于他们的营业进一步在美国市场蓬勃成长。
此前,依据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的第12号反推销税审查期(POR12)仲裁成果,美商务部对越南虾征收4.58%的反推销税。